18922846068
凌洋律师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曾工作于江西省萍乡市某区人民法院,工作期间参加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学习。
2020年加入北京市隆安(深圳)律师事务所。担任专职律师执业期间,主要从事刑事辩护法律服务,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刑事会见、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认罪认罚等法律服务,凭借着扎实的实务经验、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办案模式,能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及时的将我们对案件的意见与办案人员进行良好沟通,依法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利。
案例分享:
1、2023年9月,被告人胡某掩饰、隐瞒犯罪数额14万余元,被厦门市某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本律师接受被告委托向中院提起上诉,通过主动退缴违法所得、预缴罚金、向部分上游被害人全额退赔取得谅解等,最终二审对被告人胡某判处适用缓刑。【案号(2023)闽02刑终408号】
2、2022年5月至2023年7月,被告人杨某为牟利将其名下的银行卡和租借他人的银行卡共计9张,提供给上游用于赌博资金的支付结算,流入不明资金共计2000余万元,犯罪情节严重,公诉机关依法提起公诉,量刑建议为二年有期徒刑。通过有效辩护,认定被告人具有自首等从轻减轻情节,依法判处缓刑。【案号(2024)粤0103刑初1163号】
3、2023年9月,邢某因涉嫌盗窃罪被深圳市公安局某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接受委托后,依法会见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进行有效辩护,获准取保候审,在取得被害人谅解后,案件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