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好律师应该为坏人辩护吗?

2018年12月6日  深圳P2P律师   http://www.gdymls.com/

  设想这样一种法律制度,律师与他们为之辩护的当事人被混同起来,并且因为代理饱受争议的被告人或胜诉无望的被告人而受到谴责。事实上,在不到半个世纪之前,如果共产主义者受到国会的政治迫害、上了黑名单、面临刑事审判甚至死刑,主流律师对于为他们做辩护都唯恐避之不及。这使得那些主张公民自由和宪法权利面前人人平等的正派律师必然要因为共产主义者辩护而承受巨大的职业风险。

  在世界很多地方,胜诉无望的被告人今天仍然很难得到主流律师的辩护。因为许多国家,甚至实行西方民主制度的国家,缺乏非政治化辩护或公民自由辩护的传统。人们期待律师与他们的当事人拥有同样的政治理念。其结果是,律师业被意识形态的鸿沟所分割,不再恪守人人享有民主自由的原则。

  值得庆幸的是,我们国家的律师业具有尊重人人享有公民自由的传统,而不在乎意识形态、政治主张或案件性质。如亚当斯为参与波士顿大屠杀的英国土兵做代理人;林肯和丹诺则代理过形形色色的当事人,从公司到受到压迫的普通罪犯无所不包。如果我们放弃了这一高贵的传统,屈服于那些自认为足以发现真相、对不尽完美的司法程序心怀不满的人们,那将是极其可悲的事情。正如美国联邦上诉法院的汉德法官所言:“自由的精神就在于对正确的判断不是那样确信不疑。”

  通常,一方当事人完全握有绝对真理的案件是非常罕见的。大多数案件都不是非黑即白,只是一个程度的问题。而在法律和道德允许的范围内全力以赴代表当事人的观点,这正是辩护人职责之所在。辩护人要做到积极代理,就必须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置于其他因素之上,包括意识形态、职业和个人利益。辩护人就像手术室里的外科医生,唯一的目标就是挽救病人的生命,无论他是好人还是坏人、圣人还是罪人。

  律师确信他的当事人有罪,而且没有从轻处罚的情节,这样的情形是非常罕见的。如果出现了这样的情形,律师大多会劝说当事人与控方达成辩诉交易。这并不是出于社会或法律制度的利益,而是因为对当事人最有利。

  明确上述观点后,接下来很重要的便是区分各种类型法律代理的不同之处。当然,虽然我们为每个人的言论自由辩护,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赞同被审查材料的内容。而我们中的有些人为面临死刑和长期监禁的人辩护,并不代表他们同情杀人、强奸、抢劫或公司犯罪。就个人而言,我也鄙视罪犯,如果没有为坏人辩护,我也同样支持好人。我们相信美国的司法程序,它要求积极辩护、严格遵守宪法权利保障的规定和法治原则。

  我们清楚,大多数因严重犯罪而接受司法审查的人都是罪有应得。有谁希望居住在一个多数刑事被告都是被冤枉的国家里呢?为了将这一局面维持下去,每一名被告人,无论他是否有罪、是否受欢迎,也无论贫富,都必须在道德规范允许的范围内得到充分辩护。富人得到积极辩护并不是什么丑闻,穷人和中产阶级得不到辩护才是丑闻。



联系我们广东知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电话:17876856768

邮箱:lemon5020@163.com

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鹏程一路广电金融中心1栋22楼